【多维视野】邱婧 梁驰 |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发表机制转型研究
(本文原刊于《阿来研究》第十一辑)
(本文第一作者:邱婧)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发表机制转型研究
——以《人民文学》(1949—1966)与《民族文学》(1982—1999)为例
一、重返历史现场:《人民文学》和《民族文学》的建构及其转型
1949年7月,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这次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成立了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文联”,并成立了文联下属协会——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后更名为中国作家协会。同年,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在北京创办了《文艺报》和《人民文学》。其中《人民文学》作为发表文学作品的国家最高级别文学刊物,在新中国的文学生产传播体制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人民文学》1949年的创刊号“发刊词”的撰写者是茅盾。他在“发刊词”中提及中国民族文学的构建问题,写道:“作为全国文协的机关刊物,本刊的编辑方针当然要遵循全国文协章程中所规定的我们的集团的任务。这个任务就是:……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形式相结合,各民族间相互交换经验,以促进新中国文学的多方面的发展。”自此,作为国家官方期刊的《人民文学》,自然而然地承担起了构建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重任。
李晓峰曾对这一“发刊词”展开学理层面的论证,认为其发表不但确立了少数民族文学在新中国文学中的地位,而且赋予了少数民族文学发展以更高目标和更重要任务,同时也赋予了少数民族文学学科与其他学科以平等地位,并X对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层次和知识等级进行了划分。袁向东的研究涉及《人民文学》与民族文学早期建构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要使实际交往并不平凡的各民族拥有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必须有一个各民族能普遍接受的美好意象做连接。《人民文学》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对幸福有着真切的追求作为各民族建立起彼此联系的核心意象。”
1953年9月,茅盾在“发刊词”里的这一关于发展民族文学的号召被写入中国作家协会章程。1956年6月,在中国作协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上,老舍具体提出了“开展各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八条措施:“中国作家协会和各分会应吸收兄弟民族有成绩的作家作为会员。以会员为中心,兄弟民族的作家们应有经常联系、定期学习的组织。”"为此,中国作家协会成立了民族文学委员会,并且“选取兄弟民族青年作家到文学讲习所学习”,同时,还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多出版民族作家的作品,各级刊物“应多发表兄弟民族作家的作品”。白崇人、杨玉梅、石彦伟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回顾与思考》一文中提出,“这些有力的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作家队伍的形成,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开始从自然走向了自觉”。
1949一I960年间,“兄弟民族文学”的概念和“少数民族文学”的概念几乎同时存在并有交叉。到了I960年,老舍在中国作协第三次理事(扩大)会议上做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将“民族文学”这一类别正式命名为“少数民族文学”。此时,在《人民文学》的发表机制推动下,少数民族文学作家队伍也已经得到较大规模的培养和发展。
从1949年创刊到1966年停刊,《人民文学》共出版了198期,发表了670篇反映各个少数民族生活的文章',大力推进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建构。为了使这一建构过程更加明晰,在进一步的统计中,笔者将小说、散文、诗歌、戏剧、报告文学这五大类作品按照汉族作家和非汉族作家进行分类并做出如下的表格: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在这些文学选题中,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是并存的。在新中国对少数民族作家文学展开系统建构的早期,以及在大力扶植和培养少数民族作家的过程中,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建构所进行的努力则更多集中于民间文学方面,尤其是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的收集,比如广泛收集存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口头文学——神话、民族史诗、民间传说、歌谣等。在中国,相当多的少数民族存在丰富的口头文学及文化传统,如三大史诗——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也存在着丰富的史诗。
在《人民文学》中,民间文学的收集和改编有着丰富的案例。例如1954年第5期发表了由云南人民文工团搜集资料,黄铁、杨知勇、刘绮、公刘等作家重新叙述的撒尼史诗,题为《阿诗玛》;1957年第5期发表了由李兴沛重新整理编译的三首哈萨克民歌《故乡》《爱情》《忧怨》;1955年第7期发表了韦其麟根据壮族民间故事重新创作的抒情长诗《百鸟衣》。
同样,《人民文学》的创刊也使得少数民族专门从事书面文学创作的作家群体得到极大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本阶段繁荣发展的少数民族文学选题并不局限于对民族民间文学的改编,还出现了大量作家新创作的反映现实生活的汉语书面文学,以及民族作家用民族语言创作的被翻译成汉语的文学作品。
比如在1952年第1期中,《人民文学》首篇发表了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的小说《科尔沁草原的人们》,细致地讲述了萨仁高娃与反革命特务宝鲁斗智斗勇,最终在动物与村长阿木古朗的帮助下,成功抓获了反革命特务宝鲁的故事。这篇小说取材于现实生活,同时描写了大量的地理景观和民俗学场景,将国家认同与民族传统文化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还有原发表于地方期刊的几首维吾尔族诗歌,由景道韫、张森棠翻译成汉语文学作品《维族诗歌七首》,发表在《人民文学》1951年第5期。
在1966年6月至1975年12月间,《人民文学》停刊。到了1979年,第四次全国文学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提出新的文艺指导思想——“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确立“发扬文艺民主”“创作方法多样化”的文艺政策,成立了中国作家协会民族委员会,并“全面回顾了新中国成立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新时期文学艺术任务,并明确了文联和各协会职责”。
1979年9月,为更好更集中地研究少数民族文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成立,后更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1980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少数民族文学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有关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与理论都得到快速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队伍不断壮大。杨恩洪在《一九八二年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概述》统计了当年学术研究的盛况:在1981—1982年间,各期刊共发表了将近700篇有关民族文学的论文,其中民间文学约300篇,作家文学约400篇,从民间文学的价值、研究方法、各类体裁到少数民族文学的搜集整理和翻译以及少数民族文学各类体裁的研究评论等,都有广泛涉及。"此后,少数民族作家群体持续扩大,如蒙古族的敖德斯尔、回族的张承志、土家族的汪承栋、藏族的益西单增等。
1981年,专门刊载全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刊物《民族文学》创刊。和《人民文学》相似,《民族文学》同样是官方高级别文学出版物,同属中国作家协会管理。在《民族文学》的“发刊词”中,《民族文学》编辑部写道:“我们的《民族文学》,将努力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这一宗旨下,我们的刊物,要团结各民族的作家和广大文学工作者,为大力发展和繁荣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创作,积极培养和扩大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学队伍,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使我们的刊物,更好地为人民、为社会主义、为各民族的团结服务。发刊词作为描述期刊性质、宗旨和目的的公开宣言,表示了该期刊对自身的定位,也提出了其在国家期刊事业中扮演的角色、承担的任务。从《人民文学》在“发刊词”提道“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运动”,到《民族文学》的“发刊词”强调“民族政策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的转变,体现出在国家层面上文学的任务,已经从《人民文学》的国家文学版图构建,转移到了如《民族文学》《山花》《草原》等专门的少数民族文学期刊的民族文学建构。
在已有的研究中,陈祖君在《汉语文学期刊影响下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中对20世纪八九十年代《民族文学》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姚新勇《文化民族主义视野下的转型期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建构的历史进行了研究。在重返历史现场之后,本文将以文献分析的方法观察《人民文学》(1949一1966)与《民族文学》(1982—1999)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发表及期刊发展的状况,并通过其状况研究国家文学制度在中国多民族文学建构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少数民族文学发表阵地的调整对民族文学创作产生的影响和作用,进而探讨少数民族文学在近几十年里的发展状况。
二、显性转型:内容、形式与主编身份的差异
在中国的语境中,民族文学又被称为少数民族文学。1982年,朝戈金曾提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是指现今生活于中国境内的55个少数民族的和一些历史上曾存在于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的文学现象,它包括产生于这些民族中的民间口承文学和文人书面文学创作,还包括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成就。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其范围涵盖了对上述民族的作家和作品的研究、文学发展历史的研究和文学理论研。”
1998年,梁庭望、张公瑾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概论》里对“少数民族文学”做出了如下定义:“凡少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汉语文创作的文学作品,不论其题材与主题如何,何种体裁,都属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
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在概念上的区别,也是学界讨论的重点之一。在关纪新、朝戈金的《多重选择的世界》一书着重提道:“在中国文学的大范畴内,少数民族文学是与汉族文学相区别的概念。这一区别反映出少数民族文学的突出之点——各自所有的民族属性。可以说,少数民族文学是以含纳和表现着不同的民族特质为区别于汉族文学的显著标志的;而各少数民族文学之间此民族文学区别于彼民族文学的根本标志,也在于其含纳和表现的这种民族特质的不同。”
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文学界对于少数民族文学的划分标准有着较多的争议。前文也提到,《人民文学》发表了较多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作者既可以是少数民族,也可以是汉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少数民族文学的划分标准逐渐明晰,即以作者族属为划分的标准。当然,无论是以族属、语言还是创作内容作为划分标准,对于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争议,正是少数民族文学现代性转型的表现。考察《人民文学》(1949一1966)与《民族文学》(1982—1999),其显性差异与转型,主要体现在发表机制上,尤其是内容、形式和主编身份三个方面。
(一) 内容形式的多样化
相较于《人民文学》,《民族文学》在发表机制的设计上更趋向于内容形式多样化。“从1949年创刊到1966年停刊期间,《人民文学》发表的670篇反映民族题材的作品中,共有小说88篇,诗歌454篇,即小说和诗歌两类题材占了整个发表比例的80.90%,形式较为单一。”
而《民族文学》从1981年创刊起,定期设置的栏目就有小说、诗歌、散文,以及交替出现的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翻译作品、理论与评论、美术作品等。除此之外,还经常设置不定期的栏目,如“汉族作家写边疆”#“民族风情录”“散文诗”“大学生诗页”“编者、作者、读者”或“读者屋”“编者的话”“选载”等。可见,《民族文学》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复杂而精细。
(二) 建构方式的增加
在1949年之后,《人民文学》从民族民间文学整理、创作和作家文学两个方面开展少数民族文学建设,比如,第3期发表了蒙古族民间叙事诗《嘎达梅林》(1949一1950年第3期),除此之外,还同时发表或转载了多篇经过整理的少数民族民间叙事诗、抒情诗,或根据少数民族口头文学创作的作品,如由云南文工团主导编译的撒尼叙事长诗《阿诗玛》1954年第5期)、周良沛整理的纳西族抒情长诗《游悲》(1957年第1期)、韦其麟根据壮族民间故事写成的抒情长诗《百鸟衣》(1955年第7期),以及大量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如白桦的《山间铃响马帮来》(1953年第3期)、公刘的《圭山散歌》(1955年第6期)等。
而《民族文学》上除了常见的民间口头文学整理和作家文学之外,还设置了“作家介绍”栏目,对突出的少数民族作家,特别是中青年作家进行介绍。如《民族文学》在1982年第6期介绍了藏族作家伊丹才让。虽然“作家介绍”栏目在1990年因杂志社改版而取消了,但2006年后又设置了“青年佳作”栏目。并且从1984年起,《民族文学》开始在封面或者封底刊登少数民族作家或者少数民族作家群的照片,如1985年第5期刊登了藏族作家降边嘉措的照片,1988年第1期刊登了蒙古族作家敖德斯尔的剪影。
对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支持还表现为《民族文学》的专刊专号。《民族文学》将全国各地文学刊物上发表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遴选出来,然后编辑成专刊专号出版发行。这是对少数民族文学成果的总体概括,编辑部将少数民族文学中的精品挑选出来推荐,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有利于提携新的少数民族作家,有利于加强少数民族文学刊物之间的联系。《民族文学》对青年作家的支持力度非常大,在第5期就出现了“青年作家作品特辑”,发表了意西泽仁的《阿口登巴的故事》(1981年第5期)、张承志的《诉说:踏入文学之门》(1981年第5期)等作品。在1981年第6期又出现了“少数民族小说选刊”,选载了十多篇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中短篇小说,如艾克拜尔•米吉提的《哦!十五岁的哈丽黛哟》(1981年第6期),卡依洛拉•巴扬拜依、肖嗣、朱曼•艾比西的《猎人们》(1981年第6期)以及蓝汉东的《卖猪广告》(1981年第6期)。这三篇小说都被收入《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同样,1985年第7期、1987年第8期、1988年第7期等设置了中篇小说专号,发表了白族作家那家伦的小说《自来水管畅流混泥浆》(1988年第7期)、土家族作家陈川的《塑造》(1985年第7期)等。《民族文学》在呈现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过程中,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专刊专号是其中最显著的一种,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少数民族作家文学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文学》对翻译作品也十分重视。为鼓励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创作的少数民族作家和翻译者,《民族文学》采用双稿酬制度,在1981年创刊后,第2期就刊登了如下启事:“为了大力鼓励和繁荣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文学作品,促进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学交流和加强民族团结,本刊欢迎翻译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文学作品的稿件。希望各地翻译家踊跃投稿。稿件一经发表,按规定将发双重稿酬,即翻译者和原作者均有稿酬。我们热切地希望各省区用少数民族文字进行创作的作家们和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文学刊物编辑部,向我们推荐和介绍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优秀作品。”少数民族文学翻译作品在《民族文学》上发表后,作者和译者都有稿酬。这种双稿酬制度大大提高了译者翻译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积极性,促进了民族文学交流。除此之外,《民族文学》1986年第6期出了“翻译专号”,发表了景颇族作家岳丁创作、玛散翻译的小说《布朗迪和他的妻子》(1986年第6期)还有哈萨克族作家夏侃•沃阿勒拜创作、张孝华翻译的组诗《我的遐想》(1986年第6期)以及翻译理论张世荣的《新疆翻译文学的回顾与展望——三十六年新疆民族文学翻译工作述评》(1986年第6期)
《民族文学》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读书会、组稿会和笔会。如1984年分别在南宁、通化、银川、黄山举办了四次少数民族作家笔会,在乌鲁木齐和呼和浩特举办了两次少数民族创作座谈会。这些会议之后,诞生了两百多万字的文学作品,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发展。还有1986年4月《民族文学》主办的“首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理论讨论会”,取得了相当丰硕的理论成果。
发表专门针对少数民族文学的理论评论文章和领导讲话报告,也是《民族文学》的建构方式之一。如1982年第3期分别发表了乌兰夫和周扬的《在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发奖大会上的讲话》,他们均对民族文学的建设及其意义做了总结和概括。周扬总结了近年来民族文学建设的成就:“这两年来,在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委的指导、帮助下,在少数民族文学工作方面,确实做了不少工作:召开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创办了《民族文学》,文学讲习所举办少数民族作者班,还组织少数民族作者到各地或出国参观访问,以及现在举行的少数民族文学评奖等等。”同时,乌兰夫也概括了民族文学建设的意义:“举行象这样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在建国以来,三十多年中还是第一次,它标志着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它必将极大地调动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积极性,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发展和繁荣。”土家族向云驹和朝鲜族尹虎彬发表了理论文章《历史嬗变中的自是与突奔——〈民族文学〉一九八五年小说述评》(1986年第1期)“本刊特约评论员”发表了《民族特质•时代观念•艺术追求——对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理论的几点理解》(1986年第8期)这篇文章是作为1986年4月《民族文学》主办的首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理论讨论会”的理论成果发表的。
(三)主编民族身份不同
《人民文学》创刊后至1966年停刊前,主编或副主编皆为汉族,第一任主编为茅盾,副主编为艾青,其后分别由邵荃麟、严文井、张天翼三位汉族作家担任主编,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由袁水拍担任主编。与此不同,在1981到1999年的30年间,《民族文学》则大多由少数民族作家担任主编或者副主编。如《民族文学》创刊初期,即1981年到1984年,陈启霞担任主编,玛拉沁夫(蒙古族)担任副主编,而到了1985年第3期,玛拉沁夫(蒙古族)正式担任主编。在1991年后,金哲(朝鲜族)担任主编。到了1995年,《民族文学》杂志社主编变更为吉狄马加(彝族)从1997年第10期开始《民族文学》杂志社不设主编,艾克拜尔•米吉提(哈萨克族)作为常务副主编主持杂志社工作。
(茅盾)(玛拉沁夫)
三、隐性的转型:定义、标准与发声
1956年,老舍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议上所做的《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提及:“在兄弟民族作家队伍还未壮大的今天,汉族作家去描写兄弟民族的新生活是有很大作用的。”《人民文学》在创刊初期,把少数民族及有关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作为少数民族概念的外延,从当时官方报告中可以看出,当时把汉族作家写的关于少数民族题材的文学作品也被视为民族文学。
由于此时少数民族作家队伍还在培养和建设之中,同时期的汉族作家在少数民族文学建构中承担了“代言式”书写的任务,不少汉族作家对少数民族的生活、心理进行采风式了解,然后替代性创作少数民族题材的文学。例如,由汉族作家白桦创作的小说《竹哨》(1952年第6期),描写了瑶族人民在战斗班长小李的带领下成功剿灭了深山里的土匪的故事;汉族作家王馀创作的诗歌《幸福的苗家青年》(1953年第5期)描写了苗家青年男女的“摇马郎”,即情歌对唱,歌颂了少数民族的自由恋爱;井岩盾创作的散文《通什随笔》(1962年第2期)从海南的景色写到黎族女乡长,她不断学习,从不会说汉语到能读汉语政治读物。
当然,对于民族文学的内涵和外延,多数人会受到玛拉沁夫的观点的影响,即“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作品的少数民族生活内容、作品使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这三条,是界定少数民族文学范围的基本因素;但这三个因素并不是完全并列的,其中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应是前提”。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和中央民族大学等相关机构,在编写、整理少数民族文学史的过程中遇到了民族作品的归属问题。对于一部作品的民族归属,以作家族属、作品题材、作品语言等不同的标准界定会有不同的结果。以作家族属为依据来辨别民族文学,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后来,随着少数民族文学建设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进步,少数民族作家队伍开始充实。因此,老舍所提到的需要汉族作家替代少数民族作家进行创作的前提也逐渐不复存在。1961年,何其芳发表了《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中的几个问题》,提到“判断作品所属民族一般只能以作者的民族成分为根据”。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逐渐把作家族属作为辨别民族文学的标志。1981年,《民族文学》创刊后,编辑部更多是以现代作家族属为划分标准,极少发表汉族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理论评论除外)。
1954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提出党在民族方面的任务是巩固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国家建构民族文学的目的也在于此。1956年,老舍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议上所做的《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特别提道:“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方法,按照文学艺术本身的特点,从事搜集整理文学遗产,以便出版翻译,发扬文化并交流文化;以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继承并发扬民族的文学传统,歌颂前进的新人新事。”
在这种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指导下,《人民文学》特别强调作品对新思想的歌颂、对新生活的向往,以及感情上与民族团结的共鸣。关于少数民族热爱生活生产、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这样的题材的文学作品受到大力推崇。如艾芜在1963年发表在《人民文学》上的小说《姐哈寨》(1963年第1期)就有较为典型的“社会主义色彩”。小说描写俸族姑娘在共产党干部杜庆希和村支书的帮助下慢慢转变思想,和俸族不养猪和鸭的风俗做斗争,推广汉族先进生产技术,最后成功移风易俗,同时也收获了爱情。这类题材表达了对新思想、新生活的向往,高度符合当时的主旋律。
少数民族和汉族在交往中由冲突到认同,最后共同进步的故事,及以颂扬民族团结为题材的作品也不在少数。如蒙古族作家乌兰巴干在1960年发表的《草原新史》(1960年第7期),描写了汉人张大海在“走西口”的过程中,把先进的农业技术带进了草原,最后张大海也得到草原人民接纳的事情。这篇故事通过叙述汉族与蒙古族人民的交往歌颂了结。
除了革命斗争和民族团结题材外,边疆建设题材也较为突出。例如,彝族作家苏小星在《新工人的母亲》(1958年第12期)中描写了大炼钢铁的背景下,彝族和汉族的人民是如何变成了炼钢工人,并且修建了新的公路通往偏僻的地方,由此歌颂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在诗歌方面,对党和社会主义的歌颂更为直接热忱。较为直观的体现是《人民文学》从各民族民歌里遴选诗歌,组合成《百花欣向太阳开》(1958年第12期),刊载了许多歌颂党的新民歌,如彝族民歌《彝家有了钢铁厂》、侗族民歌《全靠有了共产党》、佤族民歌《毛主席的恩情不能忘》等。这些民歌显然表现了新中国民族文学创作对主旋律的积极响应——即使是在表达男女情感的民歌里,这也是必要元素,如王馀创作的《幸福的苗家青年》(1953年第5期),在“摇马郎”的男女情歌对唱中,“人们的眼睛总喜欢看那光明的远景/苗家的心里充满了建设家乡的决心/毛泽东的太阳照亮了我们的眼睛/我们的幸福多过了夜晚的星星”。
在1949年至1966年间,《人民文学》中所刊载的少数民族题材的美术作品共有31幅。这些美术作品中,有许多具有明显的社会主义色彩。如乌恩的内蒙古年画《新年慰问军属》(1950年第3期)、于月川的国画《翻身奴隶的儿女》(1963年第5期)等,都表现少数民族的新生活、新气象。即使是一些纯粹描绘少数民族风俗的美术作品,除本身的民族特色外,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元素。如周令钊、陈若菊的年画《琵琶歌》(1964年第1期),描绘了侗族人民弹唱琵琶、喜庆新年的景象(图1)。在一片浓郁的民族风情中,出现了毛主席画像,右上角是汉族干部、解放军战士等。这种不同元素的融合,表现出少数民族在党的带领下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主题。
姚新勇在其研究中指出,《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 少数民族文学集•导言》对民族文学的定位提出了民族成分、语言、题材等相关标准,“《导言》言说内容重心的转移,表明了中国少数民族政治一文化身份建构形态的变异,即由阶级性、社会主义性、国家性为本位身份的少数民族文学,开始转向以族群文化身份为本位的‘民族的民族文学’建构”。可以发现,1980年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少数民族的文学创作开始更多地追寻自身的文学特质,与时代紧密结合,在时代的变化中表现民族特质和文化心理。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民族文学》“山丹奖”的获奖作品——藏族小说家扎西达娃的《西藏,系在皮绳扣上的魂》(1985 年第9期)。这部作品通过对宗教中描述的人间理想国“香巴拉”的寻找,揭示了在现代文明与传统观念交汇中人的生存状态,通过婛和塔贝的故事对人的精神自我进行了深刻挖掘,表现出生命的壮美。同时,文中“莲花生的掌纹地”“活佛”“香巴拉”以及时间的逆转等,都让这部作品染上神秘的宗教氛围和浓厚的魔幻现实主义色彩,表现了藏族文学的文化特质和社会内涵。
20世纪80年代,少数民族诗歌也进人全新的发展阶段。彝族诗人吉狄马加在其创作的诗歌《一个彝人的梦想》(1988年第1期)中写道:“给我们血液,给我们土地/你比人类古老的历史还要漫长/给我们启示,给我们慰藉/让子孙在冥冥中,看见祖先的模样”。如何用现代诗歌的技艺去叙述本民族的历史?正如吉狄马加自己在诗的前言里所说:“我的诗来自于彝人民族生存的本土,它是我们灵魂最真实的显象。”同时期的少数民族作家也试图进行回归民族特质和历史文化的文学实践。
另外,《民族文学》杂志也开始在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研究层面尝试进行建构。如汉族学者张世荣发表了《新疆翻译文学的回顾与展望》(1986年第6期),对新疆翻译文学的发展做了梳理;土家族学者向云驹和朝鲜族学者尹虎彬发表了《历史嬗变中的自是与突奔——〈民族文学〉一九八五年小说述评》(1986年第1期),关注1985年以来民族文学追求自身民族自觉性,将民族特质与时代精神相结合的创作趋势。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民族文学》对少数民族女性作家给予特别关注,于1982年3月推出了“女作者特辑”,发表了许多少数民族女性作家的作品。1985年,针对第一部少数民族女性作家作品集《异奔奇花》,何德新写了评介文章《我国第一部少数民族青年女作家小说选〈异卉奇花〉出版》(1985年第12期)。同样,《民族文学》对少数民族女性创作理论也有关注,如陶立瑶发表了《一支新军在崛起——谈少数民族女作家创作》(1986年第3期),邢莉发表了《呼唤石破天惊式的力作——谈少数民族女作家的创作》(1988年第3期)。
在美术作品方面,由于刊物定位不同,《民族文学》从创刊起刊发的美术作品就以少数民族的生活题材为主,如1987年8期封面是韩金宝的油画《鄂温克母亲》(1987年8期),里封是左良的版画《藏原新市》(1987年8期)。
综上所述,从《人民文学》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完成了发表机制的转型,也反映出在之前的数十年中,少数民族文学在学理层面及实践层面的发展轨迹。本文通过对显性转型(内容、形式与主编身份的差异性)、隐性转型(定义、标准与发声)这两个方面的观察,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进程展开分析和论述。无论是《人民文学》还是《民族文学》,作为重要的传播媒介,都大力推动和促进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可以说,从《人民文学》到《民族文学》的发展,背后都不乏国家力量的支持,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也在不断地寻求着更多的文学建构方式和内容表达形式,从而探索更加丰富多元的民族文学建构机制与话语转型模式。
(作者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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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区文学研究】魏春春 | 散绎成文燃激情 ——以《西藏文学》(2000—2011)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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